读懂新年贺词中的“奋斗密码”******
旧岁已展千重锦,新年再进百尺杆。习近平主席在2023年新年前夕,发表了温暖明亮、直抵人心的新年贺词。透过新年贺词,我们可以从“年终盘点”中找寻奋斗的身影,从“频频金句”中感受时代的温度,更能从“惦念嘱托”中获取奋斗的“密码”。胜利属于奋斗者,星光不负赶路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当从新年贺词出发,瞄准未来中国的美丽图景,用奋斗的姿态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勇担奋斗之责。2022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我们看到了“上天、入地、下海”的科技之美,看到了冰雪健儿奥运盛会上的竞技之美,看到了祖国广袤土地上硕果累累的丰收之美……这些“美丽画卷”的形成源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源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奋斗之力。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光景越是美好、征途越是光明,越需要我们持续奋斗、勇毅前行,越需要我们争做“主人翁”,始终做到把自己摆进事业中,把责任扛在肩膀上,不断强化“强国有我”的奋斗担当,奋力把党的二十大绘就的蓝图变成现实,继续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伟业推向前进。
砥砺奋斗之志。2022年是极具挑战的一年,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奋斗的志气没有消磨,攻坚的毅力没有减退,一幅幅平凡英雄的斗争光影令人难忘,“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在克难攻坚中得到落实,中国经济顶住压力、稳中求进。事实证明,志之所趋,无远弗届;志之所向,无坚不入。迈向新征程,风险与机遇同在、挑战与发展共存,我们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的殷殷嘱托,在伟大民族精神中汲取源源不断的斗争养分,不断涵养志气和毅力,以最饱满最昂扬的斗争姿态,把宏伟目标变为美好现实。
凝聚奋斗之力。独行者快,众行者远,正如习近平主席在新年贺词中提到的“14亿多中国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就没有干不成的事、迈不过的坎”。力量源于团结,团结来自人心,团结就是胜利。在过去一年里,我们忘不了“天使白”“守护蓝”“志愿红”以团结之力抗击疫情,忘不了党政军民团结一心抢险救灾,也忘不了冬奥会上冰雪健儿传递出“更团结”的心愿……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每个人都不是“孤勇者”,都是参与者、书写者、奋斗者,只有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凝聚起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的磅礴力量。
走过泥泞,方知大道珍贵;历经风雨,更觉阳光美好。2023年如约而至,在新年贺词这首温暖的“新年序曲”之下,让我们勇担奋斗之责、砥砺奋斗之志、凝聚奋斗之力,去迎接明天更有力量、更有希望的中国!(张磊)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