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
《通知》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下简称“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
《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1.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2.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3.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
《通知》规定,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含)至3倍之间的,按照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若无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中新财经)
重庆:传统村落里话新年******url:https://m.gmw.cn/2023-01/12/content_1303252016.htm,id:1303252016
↑1月11日在“山村喜事多”活动上拍摄的书写春联活动。
当日,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中坝村在村中有百年历史的“廖家大院”举行“山村喜事多”活动,村民围坐在一起话家常、畅想新年目标,热热闹闹迎新春。
新华社记者 唐奕 摄影报道
↑1月11日,村民在“山村喜事多”活动上聚在一起晒太阳、话家常。
↑1月11日,志愿者在“山村喜事多”活动上为村民剪窗花。
↑1月11日,志愿者在“山村喜事多”活动上为村民拍摄新春全家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